加快供热管网建设
“今年3月份,我省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我市供热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底前,我市将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定期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使用煤质抽检。9月底前,今年供热管网建设任务全部完成。10月底前,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新建改造供热管网8.8千米,集中供热面积新增97.5万平方米,新建、改造换热站10座,集中供热普及率达70%;完成2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改造。
“当前,我市已完成新建(改造)供热管网4.08公里、热力交换站4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8万平方米,新建国电豫源至清水源科技蒸汽管网6.5公里,确保清水源科技用上清洁能源。”市供热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新建华能沁北电厂3-6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工业供汽管网一期22.7千米,新增联创化工、伊利奶业、中沃饮料等工业用户。同时推进济水大街、宣化街、周园街、文昌路等建设改造高温水供热管网8.1千米,实现新增供热覆盖面积100万平方米,覆盖用户7500户,惠及群众2.5万人。
推进燃煤双替代
“现在政策好了,冬天咱老百姓用电暖气、空调、壁挂炉等采暖设备代替燃煤取暖,政府还给补贴呢。”8月初,轵城镇东添浆村村民范毛顺在电器专卖店里边看禁用燃煤承诺书边说。站在一旁的村民贾五轩说:“烧煤取暖污染空气,还有可能让人煤气中毒。我前几天也在村党支部书记家里签了承诺书。”
据了解,散煤燃烧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粉尘等污染物,是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按照相关政策,我市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用电、气等清洁能源代替散煤,目的是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改善。
“东添浆村已有50余户村民签了承诺书,承诺在冬季使用电、气设备取暖,不再使用任何散煤。现在村民环保意识强了,家中的电、气设备多了。有些村民主动放弃燃煤取暖,采用清洁能源来代替。”市发改委相关人员表示,上半年,我市已累计完成28个村(居)的电网改造工程,完成“气代煤”4784户、“电代煤”4021户。
强力推进燃煤设施拆改
“为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抓好燃煤设施拆改和取缔工作,根据环保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已印发紧急通知,明确了禁燃范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市禁燃区执行Ⅲ类燃料组合,将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全部纳入禁止燃烧范围。燃煤设施拆改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不得用Ⅲ类燃料组合替代,即拆改后茶浴锅炉、燃煤大灶和小煤炉,不得燃用各类煤炭包括清洁型煤。
“今年上半年,我们督促相关单位对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做好清查、调度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开发)区和镇(街道)进一步开展清查工作,对漏报或拆改不彻底的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下达书面文书;对不能及时拆改的要集中约谈业主,加快推进;对拒不拆改的要纳入环保“黑名单”管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按日调度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企业及经营户的燃煤设施拆改和取缔情况,对限期未完成拆改或取缔的燃煤设施,一经查出,严格追究责任,坚定不移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