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指导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统筹安排改革工作,传达省委、省政府及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重大改革事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起草相关改革文件等;汇总反映有关诉求和建议以及牵头组织督查组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须负责牵头完成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对口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联席会议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提出深入推进我省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改革措施,提出、制定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