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是资源大省,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全省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预测资源量约为8.3万亿立方米,占全国总量近1/3。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5784.01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88%。此次规划,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综合考虑煤层气资源禀赋、宏观环境、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等有利条件,确定了“1241”规划指标,即到2020年力争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000亿-8000亿立方米,累计超过1万亿立方米,抽采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地面开采产能建设达到300亿-400亿立方米/年,煤层气勘探、抽采、运输、转化全产业链条产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在全省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
据介绍,《规划》内容主要是分类确定煤层气规划矿区和统筹安排煤层气矿业权设置区域、勘查开发时序。在煤层气矿区规划中,一是对沁水—屯留、左权—昔阳、沁源—安泽、古交—交城、保德—兴县、柳林—石楼、乡宁—吉县等7个国家规划矿区实施重点监管,提高准入门槛,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示范区,推动优质资源的规模开发利用,支撑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二是推进晋中、沁源—古县、兴县—临县、石楼—隰县、大同、宁武、霍西等7个省级重点矿区建设,督促矿业权人加快勘查开发,积极配置煤层气探矿权,促进找矿突破,形成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接续区。三是划定王茅、古城、芮城、常乐、平陆、坡底、浑源、繁峙等8个一般规划矿区,鼓励风险勘查,探索建立新区域、新层系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的试验区。在煤层气矿业权设置区划中,规划新设置探矿权区块共25个,其中国家规划矿区内9个、省级重点矿区内16个;落实开采规划区块22个,其中位于国家规划矿区内18个、省级重点矿区内4个。同时,分类提出勘查开发时序,对现有采矿权加快煤层气产能建设,对现有探矿权加快勘查、实现找矿突破,对煤炭、煤层气矿权重叠区协调、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