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表示,《规范》和《试行办法》相继出台,旨在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促进并规范微电网健康发展,引导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对促进微电网乃至多能互补系统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GB/T34129《微电网接入配电网测试规范》规定了微电网并网测试条件、测试方法以及测试报告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新建、扩建及改造微电网的并网测试。该标准为验证微电网并网性能提供了规范性支撑,为微电网设备生产商、使用者以及运营商评判并网型微电网的性能和质量提供了依据。GB/T34129《微电网接入配电网测试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将促进微电网产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微电网本身具有诸多优势,加上创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政策利好等一系列因素正在为其发展创造机遇,微电网或将迎来新的爆发点。
微电网优势明显
微电网的部署强调新技术的应用,使分布式能源围绕共同目标进行协作,并帮助运营方制定可优化互联系统的运营和管理的分析战略,以及缓解双向电力系统的设计局限。
在全球能效管理与自动化领域的专家施耐德电气看来,微电网在能源可靠性、能源易获取、能源独立和能源成本优化四个方面拥有突出优势。
首先,微电网能够独立于主电网,实现自给自足,从而提高了供电弹性。当主电网遇到重大问题时,微电网能够快速解耦,并仍然可以继续从地方电源供电。
此外,在风险可预测的情况下,可通过有意采取预防策略为微电网做好准备。当微电网本身出现问题时,微电网能够进行备份,并自动进行重新配置。
过去,微电网市场机制存在欠缺
虽然微电网可以从技术层面解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的并网需求,但如果结合有效的市场机制还将进一步提高微电网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与此同时,我国正大力提倡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的建设,微电网正是多能互补系统集成优化的解决方案之一。
毫无疑问,在大规模分布式清洁能源发展的背景下,微电网作为分布式电源有效管理方案,已经成为现代电网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分布式电源的消纳不仅是电力技术问题,也是电力市场机制问题。新一轮电改已两年有余,回顾“9号文”相关文件细则,每一份都极具针对性,但是却鲜有文件涉及微电网市场机制的相关问题。
《试行办法》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
《试行办法》的出台对于解决目前微电网存在的市场机制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人士认为《试行办法》的具体意义如下:
(1)统一了微电网发展理念,利于促进微电网商业化发展。
长期以来,关于微电网的定义百家争鸣,系统容量、功能结构均存在不同层面的理解差异。另外,微电网投资主体是谁,盈利模式又有哪些,一直存在争议。
《试行办法》对微电网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详细说明,相比之前的微电网文件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不仅统一了现阶段微电网的发展理念,也利于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微电网发展之路。
(2)规范了微电网保障机制,利于提高微电网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长期以来,因为并网技术和市场机制的问题,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模式,余电上网或不上网。微电网技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剂分布式发电资源,《试行办法》从机制上保障了微电网对分布式电源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对于提高微电网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有着重要意义。
(3)创新了微电网市场机制,利于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的健康发展。
我国正大力提倡多能互补系统建设,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有利于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消纳、提高能源综合效率。毫无疑问,微网集成是能源互通互联的有效解决方案。
然而,除能源技术本身的互补特性之外,市场机制才是有效实现多能互补的关键。
《试行办法》对于微电网的运营模式、交易模式、盈利模式等都进行了创新性规定,这将有利于以微电网为载体的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系统健康发展。
(4)肯定了微电网的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身份,利于大电网采用更多调节手段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微电网技术出发点之一便是解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并网的安全问题,通过微电网的统一调度管理,不仅可以减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冲击,还可以为大电网提供有效的有功支撑和无功支撑。
《试行办法》明确鼓励微电网作为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参与辅助服务交易,这丰富了大电网的调节手段,有利于提高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背景下电网的安全运行。
总之,这份文件对促进能源小型化、清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如文件开头所说,它能“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并规范微电网健康发展,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并网型微电网商业化发展将迎来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