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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严格落实水十条任务 弄虚作假要严肃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443
核心提示: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今日指出,对于《水十条》规定的各项硬任务都必须不折不扣


         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今日指出,对于《水十条》规定的各项硬任务都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考核认定工作也同样如此,不打折扣,谁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就要严肃追责。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规定,2017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随着2017年底的临近,各地十分关心该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如何考核认定,如何处理等问题。为此,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今日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介绍,我国工业结构偏重、企业数量多且分步密集、排放基数大等情况仍将长期存在,工业污染危害大,一旦出事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工业集聚区污水成分复杂,污染因子多,如得不到有效处理,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自动实时监控是底线要求,极端重要,做不到的要严肃处理。

对于《水十条》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的情况,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378家,均已完成“水十条”相关任务。对于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河北省少数工业集聚区,我们几个部门联合实施了限批,河北省也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省政府已撤销了1家省级园区,被限批园区大多于今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距离2017年底还有一个月。对于全国完成任务的情况,该负责人介绍,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2403家,有342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86%和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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