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阳建议,国家农业、国土、能源等相关部门,联合牵头并针对“渔光一体”项目实施中的土地使用性质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对开展渔业生产和光伏发电的鱼塘进行备案并视为农用地范畴,促使渔业生产和光伏发电两不误,从而解决“渔光一体”项目实施时在土地使用中的瓶颈问题。
为了真正解决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瓶颈,中海阳还建议由有资质的企业、国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合组建研究小组,联合攻关制约“渔光一体化”发展的众多问题,建立示范试点基地,国家进行研发资金扶持,以从而形成政府、企业上下协同与合力,确保我国“渔光一体”发展模式无论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三农”问题解决、老百姓致富增收,还是我国能源安全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早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