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厂址位于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北距漳州市约82km(直线距离,下同),东北距厦门市约100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西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距列屿镇约2km。厂址位于东山湾内,南、东、北三面环海。
项目规模:福建漳州核电厂的规划容量按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考虑,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工程为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采用“华龙一号”自主化三代核电技术。
2、项目建设必要性
•符合我国核电政策及能源规划;
•满足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有助于减排SO2、NOX、CO2等大气污染物。
3、工程概述
福建漳州核电厂1号机组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核岛浇注第一罐混凝土,按单台机组建设工期为60个月以及两台机组间隔10个月计算,1号机组将在2024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2号机组将在2025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如下:
•机组NSSS额定热功率为3190MWt,名义电功率约1212MWe;
•采用先进燃料组件,换料周期为18个月;
•电站设计寿命60年;
•电站平均可利用率大于等于90%;
•极限安全地震动SL-2为0.3g;
•集体剂量设计目标值小于0.6人•Sv/堆•年;
•采用抗商用大飞机撞击设计;
•采用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建设期间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石方工程、厂区负挖、道路建设、车辆运输、海工工程以及其它活动造成的陆域和海洋生态的影响,包括水土流失、噪声、地表水、大气、生态影响,以及施工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物和污水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电厂建设后期将进行有规划的绿化和景观恢复,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该类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通过有效的工程管理措施予以降低,并将随着工程竣工而消失。
2、运行期间环境影响
(1)散热系统和其它非放化学物质排放的影响
数模预测的结果表明,电厂运行造成的海水温升满足附近海域水质功能的管理要求。电厂运行造成的温升区面积总体较小,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有限的,同时也不会对厂址周围养殖区造成不利影响。核电厂排放的化学物质数量有限,并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行期间所排放的化学物质(如余氯、生活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正常运行的辐射影响
本工程二台机组各类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电厂产生的放射性液态流出物采用槽式排放方式并达标后排放,满足GB6249-2011相关要求。
本工程建成后,运行状态下二台机组运行造成的公众个人最大年受照剂量远低于GB6249-2011规定剂量约束值;液态流出物排放对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洋生物造成的辐射影响也远低于相应的限值。气载和液态流出物的排放对厂址周围公众和生物所造成的辐射影响是非常低的,是可以接受的。
电厂运行状态下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本工程二台机组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的设计性能是可靠的,处理效率是可行的,运行状态下对公众的辐射影响满足GB6249-2011要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海水水质、海洋生物以及公众的辐射影响是可接受的。
3、环境风险
本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造成的非放射性风险,以及运行期间潜在的放射性事故造成的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分析表明,上述风险均在可控和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本工程针对放射性和非放射性的风险均建立有完整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能有效的预防和缓解事故带来的环境影响。
各类设计基准事故的放射性后果分析表明,本工程二台机组专设安全设施设计性能可靠,电厂周围非居住区边界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设置是合理可行的,设计基准事故导致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GB6249-2011的相应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潜在不良环境影响所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期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本工程将进行施工期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采用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期工程管理,以及人工景观的恢复,能有效减轻电厂施工对陆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行为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有限的,且该影响是伴随着工程竣工而消失。
2、运行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将严格按“三同时”原则,配置完善、有效的专设安全设施、三废处理系统、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系统,以保证满足核电厂投产后的环保要求。
安全设计:电厂在设计中采用了“纵深防御”的概念,通过五个层次和四道安全实体屏障,保证放射性的释放量及对环境的影响最小。
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电厂设置有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其设计性能满足电厂预期废物处理的要求。电厂产生的液态和气载放射性物质经收集、处理及衰变并监测合格后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一定时间后运往国家指定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处置。
放射性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系统:放射性物质排放过程中严格受到流出物监测系统和环境检测系统、以及监督性监测系统的监测。
应急可行性及应急准备:厂址周围公众在应急可行性方面不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漳州核电厂将根据国家有关核应急法规的要求,建立应急响应组织机构,设置应急响应设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计划,在事故条件下可保证各区域人员得到合理的安排。
核电厂设置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和非放射性生产废水,并合理使用化学试剂,做到达标后排放。电厂对高压线路进行合理布置,进行有规划的厂区布置和绿化,还将对排放口附近海域内进行监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设置的厂址非居住区是可行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存在影响电厂安全和应急的不可克服的颠覆性因素。电厂废物处理系统的设计性能是有效的,专设安全设施的设计性能是可靠的。本工程建成后,运行状态下排放的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化学物质环境影响均可以接受,本工程设计基准事故对电厂附近公众产生的放射性后果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评价结果表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在设计上是可行的,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致电或致函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除外),也可通过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p.com.cn/art/2019/2/20/art_33_6274.html)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相关内容,期限为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7日。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珊(科普)/黄敏杰(技术)
联系电话:0596-8559183(科普)/ 0596-8558199(技术)
传真:0596-8505218
咨询时间: 周一 9:30-12:00,14:00-17:30
周二至周四 8:30-12:00,14:00-17:30
周五 8:30-12:00,13:00-16:00
电子邮件:zz gzcy@cnnp.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中国电信大楼10楼
邮编:363300
环评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持证:国环评证甲字第1053号
联 系 人:林小凤
联系电话:010-88022890
传真:010-68410354
电子邮件:linxfa@cnpe.cc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公众对本工程对环境影响的了解程度;
•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阶段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阶段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2、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工程建造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np.com)、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zhangzhou.gov.cn)及《闽南日报》进行公示。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电子表格,并邮件发送至zz gzcy@cnnp.com.cn;打印公众意见表,并邮寄至建设单位所在地;电话、传真等其他形式返回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2月22日至3月7日。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