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四平热力有限公司2019年新建2×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吉发改审批〔2019〕287号,详情如下:
四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四平热力有限公司2019年新建2×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四发改审批办字﹝2019﹞20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220302-44-03-001596)总投资36984.92万元,占地面积23600平方米,新建锅炉房主厂房、除尘器间、脱硝设备间及空压机间、引风机间及脱硫设备间、脱硫塔等,安装2台16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和10台65MW板式换热器,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四平热力有限公司2019年新建2×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19﹞40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7049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2900万千瓦时,原煤约167462吨。供出热力约3040369吉焦。计入四平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应采用大容量高温热水循环硫化床锅炉供热;应设置隔压站保证锅炉稳定运行;风机、水泵应采用变频调速装置;全厂应采用DCS控制与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热力管网应采用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应回收锅炉炉渣余热用于加热锅炉给水或余热空气;应采用低损耗变压器,变压器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照明系统应采用LED节能灯具。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