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拟审查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详情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项目名称: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巨朵村
建设单位:罗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罗平工业园区巨朵片区,拟建设1座处理能力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300t/d 机械炉排炉+6MW汽轮发电机组及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投资2909万元。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取得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设符合《罗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集中在运行期:①废气:正常情况下,网格点和敏感点的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一类区和二类区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小于10%、30%;叠加背景浓度后,各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非正常情况下,HCl、SO2、NO2分别在网格点和敏感目标有超标,要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防止非正常排放发生,一旦出现超标,应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直至停止生产的相应措施;②废水:垃圾渗滤液、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无废水外排。③噪声:主要噪声是破碎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关心的声环境影响小,④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⑤生态和土壤:对动植物、农作物和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①废气:采取洒水降尘、遮挡等施工。②噪声: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在设备进、排气口设置消声器等。 ③废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用于周边农田灌溉。④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对施工垃圾分类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①废气:焚烧炉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脱硫效率≥90%、除尘效率≥99.8%、氯化氢去除效率≥98%,尾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各料仓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正常和停炉情况下,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均处于负压,设置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停炉和检修期间臭气;②废水:设置600m3渗滤液收集池和事故池各1个,当停炉检修的时候,水池总容积能够满足废水存储量,可有效杜绝废水渗滤的情况发生。设置1套1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预处理(竖流沉淀)+ UASB厌氧反应器+MBR膜生物反应器+NF纳滤+RO反渗透”工艺)、1套300m3/d电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极板吸附”工艺)、1个6m3/d生活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项目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方案和设置监控井的方式,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③噪声: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对空压机、风机、水泵设立隔声专用房。④固体废弃物: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委托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应急情况送填埋场分区填埋;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送厂内焚烧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两次网络公示;在“曲靖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文公示;在牛补歹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发村张贴公示,并告知下载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均未收到反馈意见。组织周边干部和群众到嵩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地参观考察。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