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故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故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20-S-0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项目联系电话:1551143331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72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318-66521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先生 0311-83662206 1551143331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用途:PPP项目社会资本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故城县经济开发区内(衡德工业园)
合作年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PPP项目招标。
1、经故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等工作。
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1072.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265.31万元,建设期利息704.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66万元。项目资本金按照总投资的30%设定,金额为12321.71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3、运作模式: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PPP运作模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故城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5、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600t/d,配置2×3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1×12MW凝汽式汽轮机及1×15MW发电机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2、合格的投标人为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072.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9:00至2020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惠招标()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惠招标()免费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10。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66187855。 5.投标单位点击“确认参加”且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进入“我的项目”内点击项目列表后的“操作”即可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 具体流程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故城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