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常德市拟在汉寿县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汉寿县、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等地区。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予以核准前公示。
常德市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在汉寿县太子庙龙津村,主要拟建内容有: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00吨/天的生产线1条,配置400吨/天焚烧炉1台、7.5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及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业主为汉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23809.4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0年5月6日—5月8日),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能源局反馈,并具体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对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湖南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传真0731-89665048,邮箱:869178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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