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能监局提出电力需求呈现出中低速增长的建议,提出分阶段确定“十四五”风电、光伏规划并网目标,并提出试点推进“风电、光伏+储能”模式。
年初,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十四五”电力规划工作会议,印发《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一会一案要求,从推动东北区域“十四五”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视角,深入开展规划建议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分省(区)规划衔接座谈会,充分发挥了区域派出机构在协助推进科学制定电力规划方面,立足全区域,兼顾各方的作用。
一、找准定位、突出重点,展开规划研究工作
我局收到工作方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部署,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指导研究,成立由行业处、市场处、稽查处及两办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开展东北区域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坚持能源安全供应、资源优化配置、能源效率优先和跨省跨区统筹基本原则,立足东北能源发展实际,突出高质量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工作组在总结“十三五”电力规划执行监管情况和东北“十三五”电力发展特点基础上,努力把发展机遇研判准,困难挑战分析透,重点结合疫情对我国和东北经济的影响,分析研判了“十四五”电力需求走势,提出了东北电力需求依然保持中速增长的预判(“十四五”全社会用电量和最大负荷年均增速分别为4.0%和4.2%。),并从东北清洁取暖、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电网跨省资源配置、鲁固直流外送、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结算等6个方面分析了“十四五”东北电力发展面临的形势。在对未来形势分析基础上,围绕清洁取暖,电源、电网建设,外送通道研究,系统灵活性提升以及加强需求侧管理等提出了7个方面21条建议。最终形成《关于报送东北区域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的报告》,报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制定规划提供了有效参考。
研究工作期间,工作组克服了因新冠疫情带来的诸多不便,在做好防控的同时,积极深入调研,与地方政府、企业以及研究机构沟通,收集分析资料30余份,为圆满完成建议研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统筹兼顾、寻求共识,积极参与国家与东北各省(区)规划衔接工作
按照统一安排,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于7月8日-17日组织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东北三省一区发改委(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电、电网公司等分省(区)召开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衔接座谈会。东北能监局非常重视,在此前规划研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电力发展情况和需求,认真准备材料,分管副局长全程参与讨论,积极为推动做好国家与各省(区)规划衔接工作精准建言。所提建议得到了电力司的重视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高度认可
针对“十四五”各省(区)电力需求预测,东北能监局综合国家东北振兴政策的支持,各省(区)产业结构特点,新基建、新项目规划建设情况,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以及复产复工情况,提出了各省(区)电力需求呈现出中低速增长的建议,即考虑了电力合理超前发展,也防止过热发展造成产能过剩。
针对电煤供应,提出进一步完善东北区域电煤自平衡保障机制,明确蒙东(含锡盟)电煤在蒙东能源外送中辽吉黑三省发电企业优先保障权,确保东北电煤供应链稳定。针对民生供热需求和煤电发展,提出东北三省一区清洁取暖采取“2+26”城市清洁取暖相同政策;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为导向,积极支持合理发展背压机组,并根据负荷实际增长情况,滚动规划新增以清洁高效热电联产机组为主的支撑性电源。针对新能源发展,提出按照保障火电合理利用小时数,合理风、光弃电率,参考鲁固直流分电比等边界条件,分阶段确定“十四五”风电、光伏规划并网目标,并提出试点推进“风电、光伏+储能”模式。针对系统灵活性提升,提出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煤电灵活性改造和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积极探索研究抽蓄运营新机制;充分挖掘在役机组铭牌容量,有效发挥机组调峰能力。
针对电网和外送通道发展建设,提出重点解决赤峰、黑龙江东部、通辽电网盈余电力区外送出能力不足问题;在现有交易模式下,建立供暖期长协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鲁固直流利用率;按照国家推动东北振兴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研究新增兼顾东北振兴以新能源为主的电力外送通道,在鲁固直流输送能力和电量提升后适时启动规划建设。
针对电力规划衔接问题,建议各省(区)规划制定后应进行区域校核,防止出现区域发展过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