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市备案。以盘发改发【2018】3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原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
2.工程规模: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7146001001
标段名称
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一)土建施工:1、本次招标范围为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红线范围外1米以内建筑工程施工,其施工区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主厂房(包括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污泥干化间以及主控楼、升压站等)、垃圾受料加料与辅助设施(坡道)、烟囱、工业消防水池及其它池体、地磅及地磅房、冷却塔、油库、油泵房、综合水泵房(含中水处理站)、厂区土石方、道路及场地铺砌、厂区道路照明、电缆沟、给排水管网、暖通管网、厂区通讯、全厂消防系统(包括消防泵、消防炮、消防稳压装置的安装调试)、施工措施(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二)工艺设备安装施工: 1、包括但不限于垃圾上料系统、焚烧炉及余热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不含高温区域堆焊)、烟气处理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组本体及附属设备、全厂热力系统、综合水泵房(中水处理站除外)内设备及其系统、燃油泵房设备及系统、厂区工艺管道 、电气及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和相关试验、热工仪表及取样取压等部件、压缩空气系统、所有设备接地系统、检修电源、起重设备(垃圾吊除外)、加药系统、辅助附属设备等全部安装施工;2、各系统安装设备的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及通过初步验收(72+24h),直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3、所有管廊架、室内电缆沟及管沟(包括支吊架采购、安装、接地及防腐);4、特种设备的安装及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及取得报告(含相关检测、验收手续费);5、负责设计图纸中非标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采购(除招标人负责采购设备及材料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加工、制作、安装及承包范围内受检焊口的无损探伤;6、全厂内设备本体照明及事故照明(含设备),所有设备接地及与接地网的连接(包括材料供应);7、工艺安装范围内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电缆支吊架、桥架、竖井、电缆头的采购、制作、安装、试验(电缆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电缆沟道及孔洞的防火、封堵;8、全厂工艺管道及支吊架的采购、制作、安装。全厂热工测点(压力、温度、流量、料位等)的取样、取压部件的采购、安装及仪表的校验工作;9、工艺设备安装范围内的钢楼梯、平台、全厂的防雷接地网、所有起吊设备轨道钢梁(甲供除外);10、投标人施工的甲供设备、材料在现场交接,以及交接后的交货、卸车、开箱检验、厂内倒运、现场堆放、保管保养、成品保护等工作(包括备品备件的临时保管),并协助发包方到设备厂家完成设备催交、设备检查验收、设备发运安排等工作(包装物回收处理由发包方负责);11、所有管道、阀门、介质流向、设备名称等标识按照相关规范执行;12、设备、管道及附件、支吊架、平台、扶梯与钢结构等的防腐及油漆的最后一道面漆涂刷;13、全厂设备及管道的保温;14、施工接口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以下项目由招标人另行采购或招标: 1、 以下设备材料的采购: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风机、空压机设备、起重机及吊车设备、锅炉加药及汽水取样装置、循环水过滤及加药系统、全厂水泵(包括消防水泵及稳压装置)、换热站设备、空调、变压器、GIS、高/低压开关柜、直流屏及UPS系统、高低压变频器柜、工业电视及大屏幕、继电保护、DCS系统、仪表成套设备、MIS系统、SIS系统、CEMS、通信设备、全厂电缆、工艺阀门(DN≥100mm)、实验室设备。 2、 以下专业工程的采购和安装: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干化处理系统、中水处理系统、化水处理系统、垃圾吊成套设备、垃圾卸料门成套设备、垃圾仓应急除臭系统、渣坑除尘系统、筑炉、余热锅炉第一通道高温区防腐堆焊、冷却塔本体、电梯、地磅、电力接入系统(外线)、管理系统(MIS、SIS)、安防系统、室外环境工程(含绿化)、桩基础工程、变形及沉降观测、主控楼等部位的精装修。
4.工期要求:2020年08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30日 竣工
4.工期要求:2020年08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1、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网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08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人民币),须在2020年8月24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